為體現深圳校友會對母校大學生的關懷,精準資助和有效激勵品學兼優學生勤奮學習、順利完成學業,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深圳校友會通過安徽財經大學教育基金會在安徽財經大學設立“深圳校友會獎學金”。為保證本獎學金評選工作順利進行,經商議,特制定本評選辦法。
一、資助對象和標準
1.資助對象范圍
取得安徽財經大學正式學籍,正式報到注冊的安徽財經大學在校大二、大三和大四本科生。
(二)資助標準
1.資助名額:25人。
2.資助金額:每人4000元/學年。
二、獎學金評選
(一)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道德品質良好,樂于助人,積極參加社會活動;
3.學習勤奮,成績優秀(上一學年內所有課程成績不低于80分或優秀)。
(二)評選資格禁止性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資助:
1.在上一學年內受到處分的;
2.有違反社會公德、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已經或者正在接受審查并擬給予紀律處分的;
3.上一學年綜合測評成績在班內排名不在前30%以內的;
4.其他與獎學金設立意義相違背情況發生的。
三、評審程序
(一)項目管理委員會確定獎學金名額后,基金會會同校學生處參考學生規模等情況將名額指標分配到學院。
(二)學生個人申請,填寫《深圳校友會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報送所在學院。
(三)學院嚴格依照評選條件組織初評,并將通過初評的推薦學生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學生處。
(四)學生處審核,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并面向全校公示3個工作日。
(五)項目管理委員會審定。學生處將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入選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項目管理委員會審定。
(六)獎學金發放。項目管理委員會評定后,將獲獎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交基金會備案,由基金會發文公布,并將獎學金發到獲獎學生銀行卡內。
安徽財經大學學生處
安徽財經大學教育基金會
2019年12月5日